2022-09-09 15:09:58
環保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離不開日常的點點滴滴,小到每天少制造一點生活垃圾,大到企業控制排污節源,都是為環保做貢獻。為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國家從支持環境保護、促進節能環保、鼓勵資源綜合利用、推動低碳產業發展四個方面,實施了系列支持綠色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今天長春環保驗收小編帶你了解:環境保護稅收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享受主體】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按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執行。
企業從事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中目錄規定范圍的環境保護項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優惠期的,可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企業從事屬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規定范圍的環境保護項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優惠至期滿為止。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垃圾填埋沼氣發電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16〕131號)
5.《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號)第一條、第二條
購置用于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企業所得稅稅額抵免
【享受主體】
購置用于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條件】
實際購置并自身實際投入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財稅〔2017〕71號)
企業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享受主體】
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對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享受條件】
企業廠區(包括生產、辦公及生活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140號)第十三條
長春環保驗收小編希望企業和各位企業負責人能夠正確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強化跟蹤督查,抓實抓細各項工作落實,確保環境保護相關工作有序推進。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是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物質源泉。護生態平衡,保護環境是關系到人類生存、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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