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8 10:51:15
在現在的環境污染當中。我們需要對一定的環境污染極限評估之后進行修復,相信大家可能會被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會有一些相關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和長春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編了解一下吧!
1. 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過程中,應參考什么標準評價污染場地環境質量?
土壤質量參考《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 811-2011)(北京市地方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國家展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HJ350-2007)
地下水質量參考《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2014版)附錄H、《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
2. 對于污染物不明確的污染場地,應如何確定污染因子,或不遺漏污染因子?
攜帶X射線熒光分析儀(XRF)、光離子檢測儀(PID)、火焰離子檢測儀(FID)等便攜式儀器確定污染分布,輔助進行土壤監測布點。
對土壤和地下水樣品進行氣相色譜-質譜(GC/MS)分析,定性定量污染因子。
3. 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過程中,除了關注污染物濃度,還要關注哪些內容?
土壤污染監測在關注污染物濃度的同時,還應關注土壤理化性質、:pH值、粒徑分布、土壤容重、孔隙度、有機碳含量、滲透系數等,以便分析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滲透恒潤擴散程度;
長春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編了解到地下水監測井主要設置在場地邊界或經場地地下徑流到下游匯集區的淺層地下水,在場地內地下水流向的上游還需設置對照監測井。如果需要對場地內深層地下水進行監測,需要特別注意地下水監測井的設置必須是中空井,不要由于該監測井的設置將污染物直接引入地下水,擴大地下水污染程度。
4. 污染場地環境調查過程中,土壤分層取樣時,取樣深度怎么確定?
根據《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對于每個監測地塊,表層土壤和深層土壤垂直方向層次的劃分應綜合考慮污染物遷移情況、構筑物及管線破損情況、土壤特征等因素確定。采樣深度應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層厚度,原則上建議3m以內深層土壤的采樣間隔為0.5m,3m~6m采樣間隔為1m,6m至地下水采樣間隔為2m,具體間隔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對于污染嚴重、污染時間長達幾十年或上百年的地塊,還應考慮淋溶、下滲等日積月累造成更深層土壤、地下水污染,土壤取樣深度可至基巖。
以上就是長春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編給大家分享的關于污染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的相關問答介紹,我們可以看到土壤污染監測在關注污染物濃度的同時,還應關注土壤理化性質、:pH值、粒徑分布、土壤容重、孔隙度、有機碳含量、滲透系數等,通過這些詳細的檢查,這樣才會更好的評估污染環境的情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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